修改2023年马华各级选举条规增设第11.4条款

谨此通知,总部选举指导委员会于5月3日会议建议在选举条规第11条款:选票,增设第11.4条款,以避免在来临的区会选举在选票的事宜上引起混淆。有关增设条款如下:

“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字及相关职位应该选出的人数说明都必须含有双语(必须有中文,惟英文或马来文任选其一)。”

故此,马华中委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第32次会议,接纳此建议。

本委员会希望各级组织负责人能够在来临的区会选举在印制选票时,必须遵守第11条:选票之所有条款,避免造成任何的争执,以确保大会和选举顺利完成。

谢谢。

 

党总部选举指导委员会 启